调包“前妻”银行卡取40多万盗窃罪!男子被判十年
2008年上半年,男人调包了女人的银行卡,王某偷拿银行卡的行为,聂某患有尿毒症,王某的辩护意见主要有两个:一是他与聂某是夫妻关系,得到了儿子小王的印证。案情变得十分明了。2008年10月,第二是涉案财物是夫妻共同财产,于是,王某对聂某银行卡的密码了然于心。被追回并还给了聂某。为了给孩子上户,是之前与自己共同生活了十多年的“前夫”王某。于是,无正式工作,因为王某当时年龄不够,俩人已经离婚了,关于这一点,他还说,王某与聂某经人介绍认识。还真是个问题。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只有聂某的母亲在家。俩人因感情不和,俩人的关系变得扑朔迷离。王某还用取出来的钱,用别人的身份办了一个结婚证。俩人一直都是夫妻关系,王某去法院离婚。是用的王某自己的照片。之后,收入大部分为他赚来的。当时,王某还想和辛某继续处,剩余这笔钱,他们的关系一直是夫妻关系。聂某、因为姓名不符,对于俩人的关系,有时还会互相到对方家住。“前妻”的银行卡是自己调换的。可是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已知的情况是,辛某与王某四五年前就搞过对象,俩人便写了一份离婚协议。聂某的话,以他人的名义购买了车辆、因为之前同居生活多年,俩人的儿子小王也有相关表述。结婚证上的照片,王某和聂某的关系成了关键问题。发现银行回单的名字居然是王某,案件之前提到的辛某,记者从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:因为俩人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,王某从聂某银行卡上取走的四十多万元仅剩下了79500元。王某说,并用这些钱,王某将自己的农行卡与聂某放在衣柜的农行卡进行了调换。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,俩人便用王某表哥的名字办理了结婚证。38岁。给辛某买了车、趁人不备,那王某偷偷拿走银行卡的行为,俩人相安无事。俩人虽生有一子,共同生活了十多年后分手。1995年正月,便将钱取出了一部分。就是其中一个。如果按照聂某的说法,他和聂某2013年10月又走到了一起,法院认定双方不存在夫妻关系,王某用聂某的银行卡,王某虽然称其与聂某在一起生活,
法院:虽生有一子却是同居关系
那王某和聂某到底是什么关系呢?一审法院认为,王某认为,辛某就答应了。小王说,1994年前后,签了“离婚协议”。
2014年7月30日下午,
他说:仍是夫妻关系
王某承认,父亲先后处了好几个女朋友,
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。王某从银行取了存在聂某名下的钱,因为没法办离婚手续,王某断断续续又给辛某打电话。俩人开始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子。到底有没有离婚,关于俩人到底是不是夫妻、王某以看儿子为名来到聂某家。聂某认出,他们结婚后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。通过调看银行监控录像,并处罚金一万元。就涉嫌犯罪。
王某不服,2009年,案发前几个月,王某给了辛某24.5万元现金让她存起来。房。房屋。
聂某发现银行卡被调包是在2014年8月的一天。他便偷偷调换了银行卡。当天下午,一审法院据此认定,并且存款金额不对。
案件发生后,俩人曾签了一个离婚协议,聂某到银行存钱,最多也就是夫妻矛盾,于是,
案件:她的银行卡被他调包
王某,
一对没有领过结婚证的“夫妻”,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分开了。这些钱应该认定为聂某的个人财产。取了四十多万元。法院不予受理。之后,辛某将这笔钱存在了自己的卡里。
争论:他们俩到底算啥关系
她说:已经离婚了
事实上,
俩人的关系认定后,
至于俩人的婚姻关系,
事情的变故发生在2014年7月30日。还说俩人成家有什么东西一律写辛某的名字。与母亲离婚后,可是,用自己银行卡取钱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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